只要你经常留意全国及各地人大不论是纸质资料,还是网络平台,就可发现一个看似不是问题的问题,那就是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文件中,被选举任免人员姓名之后都没有使用“同志”二字。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中有一部分使用也有一部分没有使用“同志”二字的情况。各地情况不一,各行其是,没有做到规范统一。 那么,“同志”二字在选举任免文件中到底怎么使用?通常做法是,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,被选举任免人员姓名之后一般不加“同志”二字,因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人员不一定都是党员。而党委任免干部,被任免人员姓名之后要加“同志”二字,这里的“同志”特指党内干部,是“党内互称同志”的体现。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规定:“党内一律称同志”。 这样看来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做法还是非常严谨非常科学非常规范的。为此,笔者认为,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,应统一参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做法为好,被选举任免人员姓名之后都统一不加“同志”二字。以进一步提升选举任免工作规范化水平。(程恒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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